徐州市第三中学
招聘心理教师、校医简章
江苏省徐州市第三中学创办于1949年2月,是全国体育红旗学校,江苏省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,江苏省首批通过评估验收的四星级高中,江苏省首批人文学科特色课程基地,江苏省首批数字化学习试点学校,江苏省首批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试验项目学校。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人才,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,为教育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。现因学校发展需要,特向社会招聘心理教师和校医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岗位共计3个:心理教师2人,校医1人
二、招聘条件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团结同志,作风正派,廉洁奉公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2.心理教师具有本科学历,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以上证书。
3.校医具有国家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学历,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。熟悉学校医疗保健工作,能熟练地诊断与处理各科的常见病、多发病;熟悉并能独立处理各类急症、及意外伤害病例。身心健康,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。
4.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现役军人;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近3年内受过党(团)纪、政纪处分的;近五年内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(聘)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;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;其他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的人员。
三、报名1.报名方式:把个人简历上传至邮箱1442123****@qq.com,上传截止时间:2017年9月30日。
2.应聘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对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。
四、面试在审核简历过后,对于符合要求者直接电话通知本人来校参加面试。
五、聘用依据面试情况择优录取,签订协议后聘用。
六、联系方式1.通讯地址:徐州市第三中学校办公室(徐州市民主北路47号)
邮编:221005
2.联系人:葛老师
联系电话:180****7568 ****
七、附则本简章解释权属于徐州市第三中学。